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我的服务中心 | 帮助中心
网站最新推出:在线智能撰写合同,帮您轻松搞定!
热门关键词: 劳动合同 买卖合同 餐饮商旅 员工手册 合同纠纷起诉状    更多>>
觅法咨询 > 经济类 > 抵押担保
  • 问题
按揭抵押的房产拆迁
    我想知道按揭抵押的房产,在拆迁中银行是否有权要求拆迁方以货币形式补偿来提前回收贷款。如是以房产补偿的形式出现,银行是否有权要求获取过渡安置费之类的费用而获益。银行会如何处理这种状况。
提问者:junfa001 7-31 14:00
  • 回答
    这个你问过一次,下面是我的回答,如有不妥的地方请给我留言。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交换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
    (2)实行作价补偿的,抵押人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也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将补偿金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
    抵押人与拆迁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后,应当与抵押权人就前款规定的事项进行协商。抵押人向拆迁人提交其与抵押权人关于该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处理问题的书面协议后,方可取得补偿金和安置房屋。
    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一项重新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原抵押物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应当与原抵押登记的顺序一致。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因此拆迁方必须和银行进行协商,讨论出解决办法后方能拆迁。一般的做法是由拆迁方和银行签一个补充协议,保证在新房交付时,拆迁方首先将产权证抵押给银行,而不交给客户。
    如果拆迁方发放安置费,按道理应该给房子的产权人,但如果这笔钱足以还清剩余贷款,银行会要求客户把这笔钱给银行,因为对于银行来说,尽快回笼资金,减小风险是最重要的,否则的话与抵押权人协商将补偿金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
回答者: 熊又球 7-31 16:06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觅管通会员服务 详情>>
为企业提供合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合同审查减少企业潜在损失
劳动用工专业咨询保障企业用工安全
规章制度合法性订立降低法律风险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